第103章(第3页)

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奸夫就是妻子前男友,所以哪怕不说出和蔷薇会所有关的事,应该也没有问题吧?

想到此,我继续道:“差不多就是这样了。”

“嗯,”

打开一个文档后,双手放在键盘上的石浩晨问道,“名字?”

“周悦。”

“手机号码。”

“15167****。”

“身份证号码。”

“35213199621****”

“公司地址。”

“厦禾路汇豪大厦十楼。”

“作息习惯。”

“早上六点半左右起床准备早餐,八点左右出门上班,”

我道,“近半年她都是自己搭公交去上班,但从下周开始我会送她去上班。

她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半到十一点半,下午两点到五点,或者是两点半到五点半,偶尔会提早下班。

下班以后她一般就是直接回家做饭,之后就是带孩子之类的。

晚上一般是十点左右和我一起睡觉,女儿是自己一个人睡一个房间。”

听完后,石浩晨问道:“爱好呢?”

“没什么爱好。”

“逛街?唱k?泡酒吧?”

“都很少,”

我道,“以前刚谈恋爱没有孩子的时候,她很喜欢去逛街。

后面有了孩子以后,她就很少去逛街,基本上都是将心思花在女儿身上。

唱k的话,在我印象里真的特别少,一年有那么三四次都已经算多的了。

她这个人从不去酒吧,至少在我印象里是如此。

不过因为她现在是主管,所以偶尔会去参加一些饭局,当然频率也特别特别的低。

反正我是觉得要是她前男友没有出现,她应该是不会出轨的,所以引诱她出轨的人应该就是她前男友。”

“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啊,”

石浩晨道,“既然你都知道周三下午她跟前男友在一起,荫毛被剃了,而且还穿着前男友送的丁自裤回家,那你没有和她吵架,甚至是闹离婚啊?”